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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喜讯】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在我院全面开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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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经过医院各部门长达数月的认真筹备,聊城博爱妇女儿童医院“出生医学证办理处”正式启用。

  2019年4月3日起,在博爱出生的宝宝们可以直接在医院完成新生儿出生证明的办理,不出产科即可现场办理“出生医学证明”。

  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

  必带材料:

  如果领证人为新生儿母亲需要提交以下材料:

  ①确定好新生儿姓名

  ②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(二代新版身份证)原件及复印件

  ③新生儿母亲本人签字的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授权委托书(新生儿母亲亲自来办理的不需要委托书)

  ④新生儿出生超过一年后办理的,除提交上述材料外,并提交产妇病历复印件(包含首页、分娩记录、出院记录)住院费用结算凭证,逾期情况说明等,并做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。

  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,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自鉴定证明。

  温馨提示:

  •住院期间授权委托书由新生儿父母双方在住院楼层的护士站填写;

  •出院后授权委托书由新生儿父母双方在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填写。

  •特别说明:

  根据《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新生儿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一经签发,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上新生儿的姓名无法变更。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新生儿姓名的,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《出生医学证明》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,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,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姓名作为曾用名。

  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

  办理地点:二楼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室

  办理期限:建议新生儿出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,超过一年未办理的需另行提交资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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